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重塑後的區議會將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機制,對行為表現不符合公眾期望的區議員啟動調查,以加強區議員的問責性及工作透明度。
麥美娟今日在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記者會上表示,當局希望區議會切實履職盡責,令市民除可於選舉時行使投票權,更可在區議員任期內確保他們盡責反映市民意見,協助政府掌握社區脈搏、做好地區服務,令市民受惠。
根據監察機制,民青局局長在收到當區區議會主席或當區區議會動議後會啟動監察委員會制度,透過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並按調查結果和建議對有關區議員作出處理。若認為裁決不公,涉事區議員可向政務司司長提出上訴。
民青局局長將制訂公開行政指引,說明區議員應有表現和列出負面行為清單,具體說明哪些行為或構成展開調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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