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运输署提醒车主在使用政府收费隧道后要按时缴交隧道费,违者会被命令缴付所有欠缴款额及相关罚款等。
【大公报讯】记者莫思年报道:一名车主因欠缴146宗隧道费,早前被裁判法院命令须缴付所有欠缴款额,包括隧道费、首次附加费175元及额外附加费350元,以及相关罚款和讼费,合共逾17万元。法院已指示运输署拒绝办理涉案车辆的续牌及过户申请。
运输署拒办涉案车续牌申请
运输署发言人指,“易通行”去年5月起先后在所有政府收费隧道及青沙管制区实施,大部分车主都按时缴费,但有少数车主在隧道费服务商多番提醒后,包括发出短讯或电邮到其登记的电子联络方式和寄信到其登记地址后,仍未缴交隧道费,亦未有就有关隧道费提出任何争议。
运输署提醒车主有责任在使用政府收费隧道后按时缴交隧道费,违者会被命令缴付所有欠缴款额,以及相关罚款和讼费。除非已设立自动缴费方式并成功缴费,否则须在使用政府收费隧道后的14个工作天内完成缴费。署方会继续采取行动追讨欠缴隧道费,并陆续将个案交予裁判法院处理。
政府发出的车辆贴数目超过81万张,占全港领牌车辆超过99%。约92%的车辆已开立“易通行”户口,而已设立自动缴费方式的车辆约占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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