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953年石硖尾寮屋区大火后,当局兴建“鲍宁平房”暂时安置灾民。

  香港从昔日渔村发展成为今日国际大都会,其间人口急剧增长,对房屋需求构成压力。

  一场火灾为公屋发展拉开序幕。1953年12月25日圣诞夜,石硖尾寮屋区发生大火,4000多间房屋被毁。为安置灾民,于1954年成立的徙置事务处紧急小组委员会决定成立临时徙置事务处,负责跟进防止非法僭建、清拆及徙置寮屋区相关事务,小组建议动用公帑兴建多层大厦徙置灾民。但在此之前,当时工务局局长提出先行建设简易平房,亦即后来的“鲍宁平房”暂时安置灾民。香港大学建筑学院客席副教授卫翠芷博士指出鲍宁平房高二至三层,各单位背靠背,每层约有17个单位,单位呈四方形空间,设有公厕,空地的中央地方供住户煮食,屋顶使用石棉瓦、瓦通物料。

  到了1954年年底,8幢一型徙置大厦在石硖尾落成。在1954年至1975年间,当局共兴建25个徙置区,建成的楼宇可分为七种,当中的第一、二型只有七层高,俗称“七层大厦”。卫翠芷博士指出徙置一型似“鲍宁平房”,单位全都背靠背、呈“工”字形、一层64个单位,四周是走廊,中间部分是所有公用设施,男女厕各有三格,有一个洗澡间,那时每单位的面积是120平方呎居住5人,多于5人家庭的成员,部分可能与另一户同住。1964年出现三型徙置大厦,两住户或三户共用一公厕,屋内已设置水喉,有小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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