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3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退役軍人法律服務志願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成立退役軍人法律服務志願隊伍,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

退役軍人事務部表示,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根據需要,依托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成立退役軍人法律服務志願隊伍。同時,鼓勵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退役軍人、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從事法學教育和研究工作的人員以及法律相關專業學生等,積極參與退役軍人法律服務志願活動。

退役軍人事務部政策法規司法制一處處長 董瑞:重點從有法律服務志願工作經歷的律師等人員中招募志願者,圍繞退役軍人移交安置、就業創業等涉及的法律問題,為退役軍人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

為保障志願活動更好地運行,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以依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法律服務志願工作,但向退役軍人提供的公益法律服務是無償的。此外,法律服務志願者還可以通過舉辦講座等形式,幫助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申請國傢司法救助,為資源匱乏地區的退役軍人提供對口支援、巡回服務等服務。

退役軍人事務部政策法規司法制一處處長 董瑞:我們將加強與司法行政部門溝通協調,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法律服務志願工作機制,提升服務的專業化、精準化、便捷化水平,不斷增強退役軍人法治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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