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動車司機眼裡,醉駕和闖紅燈是諸多交通違法行為當中真正的“紅線”,但在不少電動自行車騎行人的視角下,前者“警察查不到”,後者“汽車得讓我”。如果說電動自行車占用人行道和人行橫道,更多是對行人有危害,那麼騎電動車越過醉駕、闖紅燈這兩條“紅線”,多數時候傷害的卻是自身,而且後果慘重。記者從市交管局瞭解到,警方目前正針對電動自行車醉酒、闖紅燈等最易引發事故的行為進行重點查處。

  監控畫面顯示瞭文中提到的醉酒騎行人闖燈撞燈桿經過

  紅線1

  醉酒騎電動車同樣要被罰款

  “就是這個燈桿,看看多粗!當時被撞得明顯晃起來瞭。”在菜市口大街和南橫街交叉路口北側的第二根桿子旁邊,西城交通支隊事故處理大隊民警程左宏感慨地說。

  他所說的這起事故發生在7月5日下午4點多。一位電動車騎行人在直行紅燈、左轉綠燈的情況下,闖紅燈越過路口,在路口避開對面方向左轉而來的機動車,然後卻沒有走入暢通的非機動車道,而是稍向左偏,進入瞭機動車道,在搖搖晃晃地開過30米後,朝著非機動車道中間水泥臺階上的燈桿撞瞭過去,當場昏迷,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處理此次事故的程左宏說,經抽血檢查,這名騎車人當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88.5毫克/100毫升。“在這種情況下騎車,肯定已經控制不瞭自己的手腳瞭。”現在一些短視頻、社交平臺上,不少人對於“醉酒騎行電動車被處罰”有諸多不解,認為“酒駕”“醉駕”這種事隻能管得瞭機動車駕駛員,要是管騎車人就是警察越權。“按照法律條文的規定,‘醉酒’標準是80毫克酒精/100毫升血液,但誰能那麼精確地保證自己沒喝過界?”程左宏說,電動自行車騎行人隻要飲酒,就會存在風險隱患,電動車和摩托車一樣,都屬於“肉包鐵”,沒有汽車的外殼保護,雖然在“傷害他人”的程度上比不過汽車,但出事後果同樣慘重。而且根據《北京市實施〈道交法〉辦法》中的相關規定,醉酒駕駛非機動車的,同樣要被處以罰款。

  紅線2

  部分路口要看機動車信號燈

  和“醉酒騎車”相比,闖紅燈是更常見的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有的騎行人闖紅燈後造成瞭慘重的後果。

  今年5月5日傍晚6時11分,在亦莊開發區天寶西路與榮京西街路口,一輛電動自行車突然從人行橫道上闖紅燈逆行通過路口,被一輛綠燈狀態下正在行駛的車子撞飛,騎車人當日經搶救無效死亡。3月22日早晨6點半,大興區富強西路與興華大街交叉路口,一輛載著人的電動自行車同樣是沿著人行橫道闖紅燈通過路口,與一輛由西向東駛來的小型轎車相撞,造成騎車人和乘車人受傷。

  東城交通支隊法制科民警陳波說,日常工作中發現,除瞭守法自律意識不強外,一些電動車騎行人確實也不知道一些基礎交通法規常識。“就拿路口紅綠燈來說,多數路口分別有針對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信號燈,此時騎車人當然應該看‘非機動車信號燈’;部分隻有機動車和行人的信號燈路口該看什麼,得看機動車信號燈!騎車人不可以根據行人信號燈通行,更不能幹脆不看信號燈!”

  警方行動

  逆行被攔後大呼“就這麼一小段”

  9月16日上午9點,崇文門路口東側,臨近路口的時候,一輛電動車突然急剎,坐在電動自行車後座上的女子敏捷地跳下車。在他們前方,民警們正在攔截闖紅燈、逆行和騎車帶人的違法騎車人,依次予以處罰。

  在東城、西城的多個路口,記者註意到,執勤民警對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明顯加大。有逆行騎電動車市民被攔截後,大呼不解:“就這麼一小段逆行,平時我也不騎車,怎麼就這麼巧逮我啊?”也有部分騎行人被攔截後,很痛快地接受處罰,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表示“知道不合適,就是圖方便”。

  記者從市交管局瞭解到,警方目前正針對各類影響路口通行秩序,容易帶來交通隱患並誘發惡性事故的非機動車違法行為展開嚴格執法工作,明顯醉酒、闖紅燈等最易引發事故的行為,均在重點查處范圍之內。 本報記者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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