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倡善用過渡屋改善非長者單身人士居住條件 – 地產新聞


專家倡善用過渡屋改善非長者單身人士居住條件 – 地產新聞
●早前,房屋局舉辦的過渡性房屋開放日,民眾參觀大埔船灣黃魚灘「樂善村」過渡性房屋項目。資料圖片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非長者單身輪候公屋宗數佔整體申請約42%,但政府每年編配予相關群體的公屋單位上限僅為整體供應的10%。有團體建議政府人性化處理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公屋申請,例如為居於不適切居所、存在健康問題的非長者單身人士額外加分,紓緩相關人群的輪候壓力。不過,有房委會成員認為,現時公屋供應仍欠缺,有必要維持非長者單身人士的配額及計分制和「家庭優先」的輪候原則,但可根據不同年齡段推出不同房屋措施,例如增加一手資助房屋中小單位的比例,鼓勵青年向上流,並集中利用過渡性房屋改善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居住條件。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洪澤楷)
社協:申請者存健康問題可額外加分
香港房屋委員會為理順和重訂編配公屋予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優先次序,於2005年9月引入配額及計分制度,當中給予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者的配額會參考當時的公屋供應量而定。起初每年配額定為擬編配予一般申請者和配額及計分制申請者單位總數的8%,以2,000個單位為上限。
考慮到長遠房屋策略委員會提出增加配額及計分制下申請者每年公屋配額的建議,以及在不同類別申請者的住屋需求之間取得平衡,2015/16年度開始將比例上調至10%,單位上限亦提高至2,200個。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現時給予非長者單身人士的配額與實際申請量極不匹配,「10%及2,200個上限,與這類申請人佔整體申請約42%的客觀狀況相距太遠,我認為應至少把配額比例調高至20%。」她並認為公屋計分制應納入更多考慮因素,例如居於不適切居所、存在健康問題的非長者單身人士可獲額外加分,「可以恢復2005年以前所實施的制度,誰先入表,誰先上樓。」
分配制度難吸引申請人向上流
另根據去年1月的立法會文件,一人至二人單位數目佔整體「簡約公屋」供應約70%。施麗珊認為應即時開放予輪候公屋滿三年的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她續說,目前的公屋分配制度欠缺鼓勵申請人向上流的誘因,例如申請人為免超過申請公屋的入息限制,寧願辭掉高職長工,改做低薪兼職,應想法改善。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亦指出,現時公屋供應量仍然不足,認為特區政府應秉持「家庭優先」原則,將資源給予最需要的群體,「現時每年公屋供應1.2萬至1.5萬個單位,即使調高比例也只是數百個單位,對比非長者單身人士的申請量是杯水車薪,總體供應量是關鍵。」
他認為,過渡性房屋與簡約公屋各有分工,前者未來應用於改善非長者單身人士的居住條件,「如簡約公屋陸續落成並吸納現時居住在過渡性房屋的家庭,可將空出來的過渡性房屋分配予非長者單身人士,達到兩種房屋類型的合理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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