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就拓展北都區提出5項倡議。 |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積極建設北部都會區,並預留土地用作發展不同產業。民建聯發展事務發言人、新界北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昨日提出5項倡議,包括「按實補價」加強版,允許企業按實際用途與發展規模地價及分期發展;推動多元化土地發展模式;土地用途規劃動態化;推行「1.5級產業園」先導計劃;以及研究設立《北部都會區條例》與北都管理局。他建議政府以「戰略留白、動態規劃」的方式推動北都區發展,以不同形式發展土地使產業加快落地,讓資金盡快「回籠」,同時可避免過於倚賴賣地收入。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茗)
允發展商按情況分期建設
劉國勳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在財政緊絀、房地產市道欠旺的情況下,仍需龐大開支處理土地發展和基建,讓資金「回籠」相當被動。他指過往政府在發展新界東北、古洞北等時能在發展初期可透過賣地獲得收入,惟現時發展商表現審慎,證明賣地收益難以長久維持。他認為可以「一邊建設,一邊回報」形式發展北部都會區,讓資金盡快「回籠」。
劉國勳按北都區最新狀況提出5大建議,包括推出「按實補價」加強版。可參考發展局2009年工廈「按實補價」政策,企業按照實際用途和發展規模地價及分期發展。根據現行政策,發展商在換地後需要履行建築規約,以及在一定時期內完成建設,他建議政府提供相應彈性,放寬相關做法,允許發展商按實際情況分期建設。
提供特長租約予產業發展
他同時建議政府提供多元土地發展模式,包括分期補地價、延長現時「短期租約」形式批出的土地。他指現時的《土地(雜項條文)條例》上限制短期租約為7年,建議就發展產業提供特長租約,將上限延長至15年或20年,建議政府設北都公司,以參股形式向企業提供土地,日後分享該公司的相關成果及利潤;甚至考慮將土地招標從「價高者得」轉向「產業綁定」或「建設設計」的「雙信封制」。
他亦建議引入負面清單制度,為土地盡量預留彈性,以及推行「1.5級產業園」先導計劃,讓企業經營者在土地上建設非永久性的建構物,以「模組化」方式讓企業短期入駐,加快創科產業盡快落地的需求。
為讓北都區綜合發展更順暢,他建議設立《北部都會區條例》和管理局,讓原本需要涉及不同政府部門和法例的相關工作「拆牆鬆綁」,革新先試,同時以較高層次統籌相關發展,以免政出多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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