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今日就元朗南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內指定用地邀請原址換地申請。
換地申請涵蓋兩塊規劃作產業的用地,主要用作物流倉儲等用途,共約4.9公頃。
是次換地申請今年5月19日截止,而接納具約束力的基本條款建議,包括補地價金額的期限為明年5月19日。
申請人可選擇以標準金額補地價,適用的標準金額水平今年稍後時間公布。假如申請未能於訂明期限前完成處理,政府會收地並展開工程,以免推遲整個元朗南新發展區的工程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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