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有效履行《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政府建議修訂《職工會條例》,加強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監督及管理職工會的法定權力、完善職工會規管制度。勞工及福利局和勞工處今日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有關修訂。
政府表示,修訂建議切合本地職工會現況,與《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相輔相成,並保障僱員在《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相關國際公約下依法享有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和自由。
勞福局局長孫玉菡表示,除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修訂建議將完善職工會規管制度,促進職工會的健康發展,同時顧及香港居民組織和參與職工會的自由和權利,期望立法會支持建議。
勞工處上月22日就主要修訂建議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獲與會委員支持。政府將於下周一諮詢人力事務委員會,並計劃4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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