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宣布,即日起接受合資格船舶依批量註冊優惠計劃申請費用退還,以吸引更多船東在香港註冊船舶。
優惠計劃屬於《海運及港口發展策略行動綱領》的措施,船東於24個月內在船舶註冊處註冊多於一艘合資格船舶,可獲退還船舶註冊費和首年噸位年費。同一申請可涵蓋不同船東的船舶,並可由船東、船舶管理人或船舶代理人提出申請。
相關法例的建議修訂去年12月13日刊憲,12月18日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提交立法會,今日實施。海事處已製作宣傳單張,介紹優惠計劃詳情和船舶註冊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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