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有劏房業主心急改裝逼遷租戶

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簡樸房」的原意是逐步取締不適切住所,以改善基層市民的居住環境,惟部分業主因其劏房單位不符建議中的「簡樸房」最低標準,近期提早收回單位改裝甚至決定退場,令租戶被逼遷出「捱貴租」。現年68歲的施先生與太太原本居於觀塘一個板間房近兩年,月租3,500元連水電費每月合共約4,000元。他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雖然單位需與他人共用廚廁兼骯髒,但勝在租金低,他們住了近兩年。數月前突獲業主告知因其單位不符合新政策而要裝修,夫婦倆搬出改租貴1,000元的單位。

搬入另一劏房 租貴隨時又搬

施先生坦言,當時知道被逼遷內心十分不快,「因一直盼望有一個安穩的家。」後來他們搬入同區一個劏房單位,有獨立廁所,但無窗,且面積不足8平方米,同樣未符合「簡樸房」的最低要求,施先生指居住環境已較之前改善,但月租5,500元,而且因為未符「簡樸房」要求,隨時又要搬。

他表示,太太一直沒有工作,他去年亦只間中兼職清潔工,月入數千元,因身體狀況欠佳很少上班,目前主要靠積蓄及長者生活津貼過活。他指已申請公屋4年,期望能盡快「上樓」有個「屬於自己的家」,且希望住所地點不要太偏遠。

余女士早年與丈夫離異後,與女兒同住深水埗一個約80呎的劏房單位近8年,多年來月租3,800元。她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說:「單位是環境差兼污糟,且區內人流複雜,但勝在平租,同區要找類似單位至少要4,500元至5,000元。」

然而,由於該單位屬業主僭建,業主得知需整改成「簡樸房」後,今年農曆新年前逼她們搬離,「原本租約今年底完結,(要搬)都無辦法。」由於就讀中學的女兒需要特殊照顧令她不能找工作,母女倆靠綜援過活,生活「掹掹緊」,「突然要我們搬,一時間好茫然。」

後來在社工協助下,余女士申請入住區內的過渡屋「喜信」,更慶幸剛好有一個二人單位騰出來,才令母女有個「瓦遮頭」,她說:「雖然月租4,400元比之前稍貴,但環境好好多,且有空間讓女兒活動。」她表示,已申請公屋4年,「簡約公屋」則因擔心地點不便女兒上學而未有申請。她慨嘆「簡樸房」未有安置配套,令劏房戶要為另覓居所煩惱,「我們幸運才有過渡屋住,希望可以快點上公屋,同時希望政府能為其他同路人提供安置之所或津貼吧。」 ●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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